大浪律师&观澜律师

yiyang1978.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法律适用 > 正文

连环购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

2009-10-12 21:48:37 来源:


连环购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号:[2001]民一他字第32

发布日期:20011231

生效日期:20011231

 

[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院: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承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0011231

大家都在看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干规定的通知 文号:深公(刑)字〔2014〕98号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